央行、银保监会把商业汇票最长期限由1年调整至6个月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19日消息(记者蒋勇)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日前联合修订发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出台有利于强化票据市场风险防范,增强票据普惠性,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推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把商业汇票最长期限由1年调整至6个月。专家表示此举有利于更好保障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18日在答记者问中指出,1997年发布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对支持企业资金周转和优化信贷结构起到了积极作用。不过,随着经济金融形势及票据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有些规定已不适用,亟待修订调整以促进市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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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布的《办法》明确,商业汇票包括纸质或电子形式的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明确供应链票据属于电子商业汇票。

《办法》强调真实交易关系。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承兑人开展承兑业务时,应当严格审查出票人的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持票人申请贴现,应当与出票人或前手之间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办法》还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具备健全的票据业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审慎开展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业务。承兑人应当做到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到期付款能力。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新规对银行提出了新挑战,“一是,强调真实交易关系。这就要求银行严格审查出票人的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强化信息披露。这就要求银行承兑人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并强化了银行承兑人的信用约束机制。三是,加强业务风险控制。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加快健全票据业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审慎开展相关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把商业汇票最长期限由1年调整至6个月。新规还规定,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和贴现人应当具备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最近二年不得发生票据持续逾期或者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商业汇票承兑人对承兑的票据应当具备到期付款的能力。

业内人士表示,一直以来,小微企业面临着融资门槛高,回款难,商业汇票信用基础弱等问题,此次修订就是为了突破这些难点、痛点,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说:“商业票据往往是中小企业给大企业供货时,大企业说我开个票给你。如果需要钱可以到银行去把票贴现。这个过程中它其实相当于货款的替代,这个就叫做商票。期限缩短主要是为了减少大企业对中小企业资金的占用,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链的压力。”

商业汇票最长期限缩短后,大企业的现金流会受到影响吗?鲁政委说,这种担心大可不必,新规虽然加强了对大企业的约束,但大企业往往具有市场优势地位,融资可获得性也更强,“大企业实际上可以更容易地从商业银行获得流动资金贷款,来补充它的流动资金需求。现在商业银行给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最长可达到三年,通常的流动资金贷款是一年以内。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大企业没有本质的影响。”

为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并为银行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比例限额要求设置一年过渡期。

标签: 商业汇票 中央银行 银保监会 债权债务关系 流动资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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