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垃圾分类考评再升级 新方案本月起实施

来源:厦门日报

针对低值可回收物新增考评细项,进一步细化减量化、资源化水平的考评标准,垃圾分类行业管理考评有了新抓手……本月起,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实施新方案,考评内容再度升级。根据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方案》(以下简称《考评方案》),各级考评明确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厦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机制先行,每年的工作重点、难点发生变化,考评制度也与时俱进、调整优化。通过更精细、更具针对性的考评内容,因地制宜、稳中求进,为减少堵点痛点,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 考评要求更高了


(资料图)

今年的《考评方案》,对垃圾分类前端分类、中端收运、末端处理等全链条各环节,都有了更加全面的要求。

在与广大居民关系密切的《生活居住区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标准》中,就新增了与垃圾落地有关的若干评分标准,如垃圾包或单个垃圾落地,未正确投放至分类桶内的,将在考评中扣分。此外,今年还对照明、洗手池、监控等配套设施提出明确要求,目前除洗手池主要针对已建成的垃圾屋、亭外,其他设施都需要在各垃圾投放点配置齐全且正常使用。

今年还新增了对低值可回收物的单独考核,并制定了详细的评分规则。在月度考评机制中,行政区月度考评成绩与低值可回收物综合得分挂钩,评分依据主要来自收运量得分和准确率。当月每日收运量以海沧低值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收运量为准,准确率得分则由市垃圾分类中心委托第三方抽检确定,若月度日均收运量超额完成,且准确率达到90%以上,将进行加分奖励,分值与收运量的增加成正比。

在中端收运中,《考评标准》还提出新的错峰收运要求:在早上(5:00-8:30)、中午(12:00-14:30)、晚上(17:00-20:00)等错峰时段,除农村地区以外,不得转运生活垃圾。据称,让收运车辆错开交通高峰时期作业,将进一步减少垃圾收运对市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此外,街(镇)的月度考评中还新增了区级末端垃圾分类准确率的考核。

细化>> 增加新计算规则

在不断与时俱进中更新考评标准,《考评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已有的考评机制。为量化工作成效,减量化、资源化水平成绩在今年增加了新的计算规则,给出了更详细的标准。

减量化水平,由餐厨垃圾以外的当月垃圾总量,与上一年度同月同比增减率确定。当同比增长时,意味着每月产生的垃圾总量更多了,减量化水平没有得到提高——在考评中,则体现为同比出现增长扣分,出现下降则加分。同时,《考评方案》还进一步规定了减量率得分与减量率基准值等核算标准。

资源化水平,则由其他垃圾在垃圾总量(餐厨垃圾除外)的占比率与上一年度同月占比率对比确定——相关对比率为增长时,说明其他垃圾更多了,一些低价值的“垃圾”没有得到资源化利用。因此,当对比率为增长时将扣分,下降时,则可以加分。为激发全市各区比学赶超的干劲,当月,其他垃圾在垃圾总量(餐厨垃圾除外)的占比率,还要与全市资源化水平进行对比,进行相应的加分、减分。

优化>> 多项考评有调整

为确保垃圾分类考评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以考评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提升,持续助推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今年,《考评方案》还进一步调整优化了多项考评细则。

针对各行政区的垃圾分类季度考评机制中,成绩构成发生了较大调整,其中新增了行业管理考评项目,包括医疗、教育、宗教、建筑垃圾收运、可回收物回收、市场行业监管、文化和旅游等多个行业。据介绍,以《考评方案》为依据,不仅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也能让行业主管部门以考评为抓手,充分发挥职责,指导并协调开展行业系统内的各项垃圾分类工作。

除了不断优化日常考评标准外,《考评方案》还明确了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条件。

正向激励措施中,今年对树立典型、创新亮点提出新的要求,鼓励各区、各单位在实践工作中培养树立典型模范人物,发挥好树立典型榜样引领作用,并做好工作中创新性举措或可复制典型经验的收集、总结工作。

反向约束方面,则设有一些扣分项,如在季度考评排名最后一名,区属各行业管理单位或街道(镇)需要向市垃分办提交书面反思报告,若未及时上报,将对下一季度的总成绩产生影响。

8项主要考评内容

1.垃圾分类大分流综合管理

2.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小区、农村、城中村、公共机 构、公共场所、沿街商铺、生活垃圾接驳转运点管理等)

3.垃圾分类收运管理(清洁楼管理、小型垃圾转运车 管理、中大型垃圾转运车辆管理、餐厨收运管理等)

4.末端垃圾分类准确率

5.低值可回收物综合得分

6.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

7.垃圾分类执法管理

8.其他垃圾分类重点工作

(厦门日报记者 柯笛 通讯员 林时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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