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青岛公司未设置爆炸警示被罚

来源:DoNews快讯

近日,乐天(青岛)食品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该公司因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粉尘涉爆区域送风室未张贴“当心爆炸”警示标志),违反安全生产法,被青岛市崂山区应急管理局罚款5000元。

乐天(青岛)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注册资本约3951.11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权宁一。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韩国乐天制果株式会社、乐天(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标签: 警示标志 青岛市崂山区 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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