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碗谁也打不翻的“粉蒸肉”

来源:经济日报

“妈妈的味道”要不要贴标签?网友们为这个问题吵翻了天——近日有媒体报道,王女士销售婆婆毛妈妈“自制”的粉蒸肉、回锅肉等土特产时,被职业打假人邵先生盯上,指出货物没有标签,是“三无产品”,并向法院起诉。法院二审判决王女士退还货款并给予10倍赔偿,共计约5万元。

此事在网上成为热议话题,一个重要原因是毛妈妈满脸泪水叫屈的视频,勾起了网友们的同情;再加上法律规定不够明确,造成公众认知不太统一,支持者与反对者互不相让。从社会层面看,短视频、微商等新型经营模式的兴起,对传统外卖平台、电商平台的监管规则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尽管如此,有些事实仍可以摆出来做一下探讨。从工商登记信息来看,“毛妈妈”不只是一位农村老太太,还是一户有经营行为的市场主体。企查查数据显示,“忠县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由王亚琼100%持股。该企业在食品类别和广告销售类别上拥有9个“毛兰英”相关商标。王亚琼名下至少还有一家企业,名为“重庆毛妈妈农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报道还显示,企业从2017年起已开始经营,2019年年产量已达30余吨,有近百人的微商团队。

这些信息意味着,“毛妈妈土特产”符合食品安全法所称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其销售的食品外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或者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如果缺少这些标签,就有“三无产品”的嫌疑。企业无论大小,都应该依法合规经营,不是说只有大企业才要落实食品安全法,小企业就可以自己放自己一马。据报道,王女士称还将上诉,相信法院会根据事实依法判决。

网上成千上万条评论中,邵先生职业打假人的身份也是焦点之一。此前,监管部门对是否应当支持职业打假人的赔偿主张认定不一。有人认为职业打假人不是为了消费而购买,不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有人则认为他们只是掌握了法律知识的消费者,且在客观上起到了促进商家合规经营的作用。

这次法院支持邵先生的10倍索赔主张,是因为本案涉及食品安全,并非普通消费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购买者明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仍然购买的,并不影响依法索赔。这是为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做出的特殊安排,对于保证食品安全、威慑不良商家具有积极意义。试想一下,如果粉蒸肉真的吃出了问题,上面连个生产厂家名称也没有,消费者又该如何投诉?从这个角度看,食品安全标准确实不能放松。

近几年,很多人借直播带货和朋友圈做小本买卖,消费者也借此吃到了各家美食。这些自制食品因为缺少标签造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不等于有质量问题,法律可酌情考虑。抖音、微信等新平台喜看交易量大增的同时,也应注意尽到审核义务,替消费者守好第一道门,并监督商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总之,对新兴的交易模式和消费场景,监管部门和平台既要守住底线,防止粉蒸肉吃出问题、消费者维权无门;又应做好合规管理,让“这碗粉蒸肉”能继续助民、便民。最关键的是,商家自己须合规经营,做一碗不管是职业打假人还是普通消费者,谁也打不翻的“粉蒸肉”。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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