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基上海某门店违法被罚 未履行禁烟管理义务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8日讯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宝处〔2022〕132022000134号)显示,上海乡村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宝山区美健路店因未履行禁烟管理义务,被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22年1月4月,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消费者举报称:2022年1月1日其在上海市宝山区美健路829号11号楼1F-8室上海乡村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宝山区美健路店就餐时,发现该店员工未对吸烟顾客进行劝阻,消费者提供了相关照片。经核实,当事人未对不听劝阻也不愿离开其店内的吸烟者向监管进行举报。2022年1月19日,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涉嫌未履行禁烟管理职责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通过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等方式,查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现查明,2022年1月1日,当事人未对在上海市宝山区美健路829号11号楼1F-8室饭店内就餐的不听劝阻也不愿离开禁止吸烟场所的吸烟者向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当事人上述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第(六)项:“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六)对不听劝阻也不愿离开禁止吸烟场所的吸烟者,向监管部门举报”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八条“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本条例第十六条的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除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外,决定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贰仟(2000)元整。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上海乡村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9日,主要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该公司为乡村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标签: 管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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