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农商行5宗违法遭罚59万元 未按规定报送资料等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站今日公布的德州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德银罚字〔2021〕第1号、2号)显示,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相关人员不具备反假专业能力;商业银行查询用户未按规定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备案;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对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排除理由不合理五宗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59万元罚款。

李国永时任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对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和未按规定对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排除理由不合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对其处3.5万元罚款。

以下为原文:

标签: 德州 万元 未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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