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免罚总金额超过5.1亿元 今后增加“首违不罚”“无过不罚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上海11月11日电 (记者 陈静)记者11日获悉,上海新出台3份免罚清单,扩大了免罚范围,增加了“首违不罚”和“无过不罚”。

据了解,3份新的免罚清单出台后,上海免罚清单总数增至8份,覆盖了8个执法领域,共规定109项免罚事项。此次新出台的文化市场免罚清单2021版覆盖了原先2020版的内容。

在当日举行的上海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工作新闻发布上,记者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自首份免罚清单推出至今的逾两年里,上海市行政执法单位共适用免罚清单不予处罚4150余个案件。上海市司法局方面透露,若以单行法罚则的最低罚款金额计算,免罚金额超过5.1亿元人民币。

因为免罚清单的实施,四千余家市场主体实际获益。据了解,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免罚减轻了其经济负担,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大环境下,助力其维持生存、谋求发展,对“六稳六保”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据悉,“六稳六保”是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据悉,此次新推出的《规划资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1年版)》和《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三份免罚清单,充分考虑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和“无过不罚”三项规定,明确了31项免罚事项。

此前,上海推出的6份免罚清单依据的都是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2款“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可概括为“轻微不罚”。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增加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即,“首违不罚”和“无过不罚”。 这有利于一线执法人员高效适用新行政处罚法赋予行政执法单位的“不予处罚”裁量权,还可以直接惠及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促进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据了解,作为上海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经验,市场主体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这一改革举措被纳入《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上海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将其上升为法定制度。2020年,上海“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被国务院列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

据上海市司法局介绍,上海将不断深化市场主体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工作,继续拓展免罚领域并扩大相关领域免罚事项范围,年内还将继续推出新的免罚清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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