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贸区检察机关举行会签 加强大湾区海洋生态保护协作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广州11月11日电(方伟彬 卢懿灵 齐鸣)广东自贸区前海、南沙、横琴三片区检察机关11日在广州签署《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意见》(下称《意见》)。

记者了解到,《意见》从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法律研究、学习交流、联合观察、联合宣传、资质互认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与指引规范,建立九大工作机制,形成一套完善的保护自贸区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的长效机制。

会签仪式上,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军表示,《意见》的签署是共同推动提升大湾区海洋法治化水平的具体体现,希望广州、深圳和珠海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挥各自独特优势,共同推动三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好服务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詹先见在仪式上表示,自贸区检察机关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建立,对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维护海洋生态平衡,推动跨区划检察协作与对接来说意义重大。

值得注意的是,对广州、深圳、珠海三地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开展深层次、多领域务实合作,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提出,要紧扣《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和“两个合作区”建设方案,以会签机制为载体,继续完善协作机制、细化协作举措,要围绕“美丽湾区”“绿色湾区”建设,强化对大湾区生态环境资源特别是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

接下来,前海、南沙、横琴三地自贸区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会签《意见》为契机,建设自贸区检察机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共同体,促进湾区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标签: 广东 检察机关 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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