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底,全国城市共建成落实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约4万个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5日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25日介绍称,近年来,住建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制定和修订了相关标准,加大财政支持。截至2020年底,全国城市共建成各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项目约有4万个。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0月21日正式向社会公开。25日,国新办就《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会上,有记者提问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区域发展不平衡、城市无序开发、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等问题仍然存在,住建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上述问题,促进区域城市群和城市的绿色发展?

杨保军指出,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的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宜居城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是提升城市绿色发展水平,保障城镇化高质量推进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住建部做了一些工作:

一是推动绿色低碳城市、社区和县城建设。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青岛市落实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方案,指导哈尔滨、南京等12个城市做好绿色城市示范工作,与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与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

二是推进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共确定了58个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

三是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制定和修订了相关标准,加大财政支持。截至2020年底,全国城市共建成各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项目约有4万个。

四是研究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加强历史文化名胜、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遗存信息的数字化采集工作。

杨保军指出,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针对区域和城市群发展宜居性等方面提出了新的举措:

一是对于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要求建立健全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城市比较优势,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区域、城市群和都市圈内大中小城市住房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二是对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要求建立分层次、分区域协调管控机制,合理确定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推动多中心、组团式发展。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城市节水,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三是对于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要求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制度,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传承传统建筑的绿色营造方式。

杨保军称,下一步,住建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意见》的要求:

一是编制发布“‘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提出构建人居环境系统的相关措施,促进自然生态、人工建设和社会人文环境的相互支撑,推动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城市。进一步增强城市绿化碳汇能力,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环境。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二是建立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推动历史建筑绿色化的更新改造、合理利用,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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